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
学会应邀参加《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解读与实务应讲座
7月24日下午,学会应邀参加副会长单位龙文区建设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专题解读与实务应对公益讲座。
本次活动由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指导,副会长单位龙文区建设行业协会与龙海区建筑业联合会等会联合主办。学会会长王克非,副会长黄跃辉、纪建设、钱军兵、秘书长郝少松、副秘书长陈阿宏参加本次活动。活动吸引各主办协会会员企业高管、法务、商务合约、造价管理、项目管理等骨干人员及行业嘉宾共计150余人到场参训,共同研习建工新规、筑牢合规防线。
王克非会长发表开场致辞。她指出新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已于6月30日正式施行,新规全面优化重构建设工程领域裁判标准,深刻影响工程招投标、合同订立、现场履约、工程款结算、纠纷处置等全链条业务,是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司法依据。建筑企业若要继续良性发展,管理者需转变传统思维模式和决策方式,提高认知,多学习最新的法规政策并运用到日常的经营决策管理中。
本次讲座特邀厦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林文阳主讲。林文阳老师紧扣新规修订核心变化与行业痛点难点,系统解读招投标合同效力认定、挂靠及出借资质法律责任、实际施工人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合规管理、工程价款结算规则、质保金条款适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界定、新旧法条衔接适用等核心难点问题,深入分析新规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与应对路径,清晰梳理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风险边界,针对企业项目签约、现场施工、履约结算中的常见纠纷与风险隐患,提供了系统全面、落地可行的合规应对方案。
本次专题讲座内容贴合实际、丰富、实用,受到与会者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最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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