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
最新动态
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
2026-03-1710

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


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

闽建筑〔2026〕4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住建厅拟对《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闽建〔2025〕5号)进行修订。自2026年3月4日起至修订文件正式出台前,暂停执行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条。

  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主体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工作衔接,规范招投标活动,共同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4日


来源∣住建厅

声明:本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


会简介/学会章程/学会入会须知/学会会费标准/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个人会员(联络员)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制学会订阅号



 邮    箱:3058884110@qq.com

电    话:(0591)87538130

 网    址:http://www.fjjsfz.com/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后曹巷52号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